“家事”亦“国事” 带娃需依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我省实施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措施——

  “家事”亦“国事” 带娃需依法 

  工作繁忙,陪伴孩子的时间少;家庭教育知识欠缺,家长难以控制情绪,存在无效沟通;离婚率不断攀升,单亲和重组家庭增多……当前,许多家庭问题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我省司法机关积极探索,认真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各项职责,通过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举措,促进“问题家长”“依法带娃”。

  “甩手家长”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唐山市开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案件。

  该案被告人小明(化名)多次以购买手机为由趁手机店老板不注意盗走手机,其在唐山、秦皇岛以及天津等地作案多起,其中盗窃11起、抢劫1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

  据了解,小明父母很溺爱孩子,在小明接触了社会不良青年后,没有多加引导,在小明走上盗窃路之后,没有对其行为作出正确的约束和管教,导致小明从一次小偷小摸,变成多次,后来甚至开始抢劫。

  “像小明这样,没有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唐山市开平区法院法官杨帅介绍,小明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且多次盗窃,除法律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缺位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杨帅说,从他办理的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子来看,很多孩子的家庭教养方式不合理,来自家长、家庭教育的问题正影响着许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监护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月18日,唐山市开平区法院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向小明的父母宣读并送达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首先给父母提了一个警醒。”石家庄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李忠伟说,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对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提出要求,对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作出指引和规定。对于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政府、学校、社会将通过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对其进行纠偏。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有了刚性约束。

  哪些情形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据介绍,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被监护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他人犯罪行为侵害的;不积极协助、配合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怠于或不当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

  石家庄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副庭长岳红丽表示,通过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从注重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承担、重点关注事项、教育能力提升、培训家庭文化等方面,要求监护人作出承诺,倒逼父母落实家庭教育监护职责。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构建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

  近日,衡水市枣强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在该县肖张镇程杨村等5个村同时揭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今天的讲课让我知道带个孩子也得学法讲法,自己的娃也不能随便打骂”“我的孙子应该算是你们说的留守儿童了,我要管不了了可以找检察院帮忙”……在工作站随即举办的家长课堂“第一课”上,枣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红英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为与会家长上了一堂内容实用、针对性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问题孩子”往往出自“问题家庭”。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晋月霞说,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与家庭教育问题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想办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做好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尤为重要。

  据了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一方面定期举行家长课堂,提高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水平和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针对怠于履行、不当履行监管义务以及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或者其他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定制化强制教导,具体教导内容包括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晋月霞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了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的职责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风险预警数据通报机制,制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形成长效性制度规范。同时,积极设立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稳定性机构场所,更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记者了解到,针对涉案、失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问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将开展家庭教育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改进家庭教育意见,必要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做到应指导尽指导。

  “工作站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他们会根据问题家庭和问题家长的不同特点,作出个性化的或者系列的教育指导方案,而不仅仅是一‘令’了之。”晋月霞说。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建立合作机制71项,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400余个,开展各类家庭教育课108次。(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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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