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三河市文明巡访团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市文明办决定成立三河市文明巡访团。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积极探索文明创建市民参与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扎实有效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二、组建方法

(一)人员构成。文明巡访团成员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通市民、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职工、道德模范等群体中选取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代表组成。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率先参与。

(二)组建方式。文明巡访团共分市级文明巡访团、市直单位文明巡访团、级文明巡访团、社区文明巡访团四类。

市级文明巡访团共设10个队,总计100左右。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办除外)各推荐1人参加。

市直单位文明巡访团由本系统干部职工组成,单位(含下属单位)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建立由810人构成的队伍;单位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建立由46人构成的队伍。

各镇根据本地实际组建58级文明巡访团。各街道要重点组建社区文明巡访团,实现辖区社区全覆盖,每个社区文明巡访团成员不少于5人。

三、主要任务

    对城市管理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巡访、检查、监督、宣传等,并就所发现的问题向市文明办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一)对城市六乱(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乱倒、乱扯乱挂、乱停乱放)进行检查、监督、巡访,及时提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参加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及其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明查暗访;

(三)深入社区、主次道路、背街小巷、服务窗口等场所,及时收集精神文明创建中的有关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巡访;

    (四)对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市民乱贴乱画、乱停乱放、踩踏花草、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发广告等行为进行劝导;二是对不走斑马线、乱闯红绿灯、不排队乘坐公交车等行为进行劝导;三是对带宠物不系绳带、宠物乱拉大小便等行为进行劝导,对一些疑难问题,可协调城管、交警等职能部门进行解决。

四、巡访的方式方法

  (一)文明巡访团巡访员实行佩证上岗,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访活动,活动方式以参加巡访、文明劝导、收集情况、听取意见为主,对巡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三河市文明巡访员巡访情况记录表》报送至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分类反馈至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将每月整改、处理结果汇总梳理后报市文明办。

  (二)市文明办将定期召开文明巡访员座谈会、编发文明巡访情况简报,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关注并积极解决。对接到巡访团反映问题未作及时处理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的,在适当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管理

    (一)市文明办负责对市级文明巡访团进行统一管理、市直单位对本单位文明巡访团统一管理,各乡镇(街道)文明办对辖区的文明巡访团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市级文明巡访员由市文明办统一配发巡访证,佩证上岗。建一表、一卡、一证制度。一表:每个巡访团成员填写一张登记表;一卡:工作记录卡,记录巡访员的工作情况;一证:工作证。

  (二)文明巡访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市级文明巡访员由市文明办统一颁发聘任证书,对因故不能胜任巡访工作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市文明办成立文明巡访团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市文明办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组成,主要任务是定期督促检查巡访团作用发挥、任务落实情况。市属媒体统一推出专栏,对巡访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明巡访团是扩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形式,能够发挥群众力量,汇集社情民意,倡导文明新风。文明巡访员来源于群众,反映问题直接、快速,能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并提供决策依据,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文明巡访团的重要意义,积极提报巡访员,主动配合文明巡访团工作,对通过监督、巡访查出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环境,建设美丽和谐的家园。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代表性群体的带动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杰出青年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人投身文明巡访志愿服务工作。

(三) 健全机制,嘉许奖励。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除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外,不给付报酬,不接受与志愿服务无关的附加条件。全市各单位要建立激励回馈制度,使积极参与志愿者受尊重、有地位、得实惠。

)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文明巡访团工作经费的投入,积极为文明巡访团成员开展巡访志愿服务提供条件,切实解决志愿者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直单位于725日前组建完成本单位文明巡访团,并确定1人参加市级文明巡访团,填报《三河市文明巡访团巡访员登记表》,报送市文明办。各镇(街道)731日前组建完成级文明巡访团、社区文明巡访团。

    市文明办联系电话:3226702,电子邮箱:wmb6105@163.com

 

附件:1.三河市文明巡访团巡访员登记表

      2.巡访员巡访工作记录

                        

                               三河市文明办    

                               201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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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河市文明巡访团巡访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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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巡访员巡访工作记录

巡访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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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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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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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8-03